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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03-06 (来源: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897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2024〕29号),市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相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2024〕29号),市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要求,指导学校通过“江苏食品经营”微信小程序做好基础信息完善,落实好“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学校负责人要通过会议、巡查、陪餐等方式,真正履行校长(园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以及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应严格遴选并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学校按照《关于落实学校食堂鼠类等有害生物防制举措的通知》要求,落实有害生物防制各项措施。

 

  (二)分类培训考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人员、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对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均开展监督抽考。同时,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实施风险隐患评估。及时通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情况,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抽查。以高职、民办院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通过现场评分,指导、督促被评估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四)全面摸清监管底数。针对辖区内学校的食堂许可、校外供餐、承包经营、责任体系等基本情况完善监管档案,实现“一校一档”,并于春、秋学期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五)严格许可准入。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最新要求,把好许可关,严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准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应分别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与实际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对应。

 

  (六)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整改效果,实现监管闭环;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七)做好中高考期间监管工作。提前掌握中高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情况,制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对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宿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加大考试期间巡查力度,对重点就餐点实施驻点监管。

 

  三、深入推进排查整治

 

  (八)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治理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等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九)加强调研和督查。对照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细则查漏补缺,固强补弱,迎接省内互查、省级督查和验收。结合春秋季专项检查、食品安全评价考核等工作,适时开展部门联合督查。

 

  (十)完善长效机制。结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四、积极推进智慧管理

 

  (十一)不断完善“阳光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督促各学校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督促学校食堂充分运用“明厨亮灶”,确保关键环节安装摄像头并能有效运行。

 

  (十二)持续推进校外供餐更加规范。督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引导校外供餐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对接至省级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与智慧监管融合,提升监管的靶向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率动态保持100%。

 

  (十三)推进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鼓励推广各地学校食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智能温控、AI抓拍、人脸识别等方式,有效落实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现全过程智慧化、规范化管理。

 

  五、不断强化综合治理

 

  (十四)防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监管,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经营者。对学校附近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在校师生选择正规平台和有资质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

 

  (十五)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学校尤其是高校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校内投诉渠道,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或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十六)制止校园食品浪费。引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用餐人数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对就餐学生加强制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培养青少年爱惜粮食和减少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

 

编辑:中华食品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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